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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2

各相关院系: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4月1日以后申请)。

  3. 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应提供书面承诺(本人、所在院系、学校人事部分签字盖章),保证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务必认真阅读《指南》

  (二)集中受理类型

  1.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2.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于3月7日前向院系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索取用户名和密码(已有基金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继续使用),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于3月7日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二份给院系,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四)院系事项

1、各院系应按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将正式电子和纸质的申请材料报送科发院纵向处。

2、申请材料由院系统一报送(具体接收地点另行通知),离线申请提交方式为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系统)打包上传。在线申请只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科发院纵向处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我校院系报送的申请材料。

3、各院系在报送申请材料时,应提交签字盖章的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

4、各院系应在报送的一份纸质材料上签字盖章。

二、注意事项:

1、严格遵循时间安排,逾期恕不受理。

2、严格按2012年项目指南和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申请书。

3、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博士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者认真核查本人和成员能否申报、是否超项、是否要推荐信等,如出现超项和形式审查不合格等问题,由项目负责人自己负责。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亲笔签名,上交材料均为原件。

6、院系应认真审查申请书内容,特别是申请者和参与者的个人信息。院系提交申请书请在1份申请书上盖章,同时提交经院系领导签字的申报项目清单。请明确说明项目是经院系审核,符合基金委的各项规定,人员不存在超项及其他违规行为,申请书形式审查合格,同意申报。不在清单中的项目,我处不予受理。

7、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申请者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会被初筛。

8、有外单位人员参加,必须在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合作单位的公章(必须是红章)。

9、有境外人员参加,必须有境外人员的亲笔签字的确认函。

10、杰出青年基金的电子版必须控制在100M以内。

11、填写申请书前请务必将老版本申请书全部文件删除,否则会出现代码错误项目被初筛,由老师自己负责。

三、关于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咨询等

1、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2、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可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免费下载。

3、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院系或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科发院纵向处咨询。

四、咨询及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2.科发院纵向处:陈小锋 027-87543437

3.各类项目咨询电话:

面上、重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科普等项目:010-2327230

重大研究计划、重大、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等项目:010-6232701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等项目:010-62325932

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010-62327001

4.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5.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址: https://isis.nsfc.gov.cn/

特此通告

科发院纵向处

201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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